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川汇新闻 >> 平安川汇

重拳出击 铸就平安 ——2015年川汇区检察院工作综述

2016-03-26 23:43:54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642

    201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常态,全面落实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15年,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1项,省级集体荣誉5项,市级荣誉5项, 19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服务全区大局更加自觉,全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服务区委大局、着眼全区大事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我们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切实增强了接受区委领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繁荣川汇、文明川汇、和谐川汇、美丽川汇保驾护航。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8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经济环境。对阻挠企业正常施工、生产,阻碍城市拆迁改造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5人。积极开展服务非公有制企业专项活动,以维权办公室和维权工作联系点为纽带,走访企业30余家,为企业帮办实事17件。二是主动关注民生诉求。立足川汇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检务公开等“爱民实践服务九件实事”,件件落实到位。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7人,占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62.9%。涉案人员均采取虚报伪造多个农户信息、虚报补贴名单等手段,持有大量的种粮补贴存折,累计数额巨大,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万元,案件的成功查处,得到了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赞誉。三是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开展下基层送法“五进”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校园、机关开展法制宣传,帮扶困难群众,发放“检民联系卡”2000余张,宣传手册4万余份。会同区共青团、妇联、司法局走进市第四初级中学等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对在校近万名师生和家长通过真实案例,讲述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剖析,使广大师生深受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发挥检察职能更加主动,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了全区人民安居乐业。一是认真履行刑事检察工作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刑事犯罪,并开展了“春雷行动”、“打盗抢、反暴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2015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1人,提起公诉539人。二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接待群众举报、申诉、控告59件次,均予以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对初犯、偶犯、具有从轻处罚条件以及当事人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1人,不予起诉10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构建青少年司法关爱体系。针对未成年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了严把关、慎捕诉、重教育、促实效。对23名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捕决定,占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人数的67.6%。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1名未成年人,实行了附条件不起诉。
    严查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积极,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方针,重点做好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的专项查办工作,有力打击了职务贪腐行为。2015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件21人,大案率达到90%。二是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着力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渎职侵权案件,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件6人。查处的许某等5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优质案件”。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三是注重提高案件质效。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办案,着力规范办案流程,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执行律师会见制度,杜绝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超期羁押等现象发生。加强侦查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量。所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全部得到有罪判决。四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015年,共开展警示教育和警示宣传26场次,受教育人数5700余人。结合办案,与发案单位一同撰写预防分析11份,帮助发案单位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开展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保障领域、惠农资金等三项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件,均收到发送单位的整改回复。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为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65件次,对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诉讼活动监督更加注重,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川汇区检察院更加注重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2015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追加起诉被告人6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45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7人,有力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3人,均获改判。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1件。对正确的司法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与法院一起共同维护司法权威。调阅行政执法卷宗83册,下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2份,全部得到落实整改。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向看守所、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99件次,其中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份,全部得到落实。积极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使4起久押不决案件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
    检察官队伍建设更加全面,全力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能。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原则,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院检察干警素质得到一定提升。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班子建设。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各个方面带头表率。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真正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修订完善以“三考一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确保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2015年,检察工作呈现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没有发生重大涉检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涉检网络舆情。三是加大检察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全员阅读”活动,落实星期一例会学习制度。按照分级分类、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80余人次参加培训班,在全院掀起岗位练兵活动高潮,切实提高了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加强内外部监督措施更加有效,全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起抓,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出台了《川汇区检察院检务工作督察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注重对侦查、批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案件自查、集中评查相结合的办法,对361个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共列举出4大类10大项200多个具体问题的“问题清单”,并逐项逐条进行了整改,由于活动开展扎实有效,8月份,在全市检察工作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二是切实加强案件管理。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全面开展了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综合业务考评等案件管理工作,使案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加强扣押款物管理,实行不定期检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避免了侵犯当事人权益事件的发生。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实行检委会讨论决定,必要时进行公开审查,广泛征求当事人、辩护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工作新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给每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了《检察日报》。通过定期走访、检察开放日、发送手机报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11月份,向区政协专题报告了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对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姚班廷  作者:苑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