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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后首个“双节”川汇区令行禁止安静祥和

2017-02-15 09:44:57 来源:周口日报 浏览:1647

    今年春节、元宵节是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后的第一个“双节”,川汇区严格执行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全力做到令行禁止,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几乎销声匿迹,为市民营造了安静祥和的过节氛围,得到市领导和省专项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2016年底,我市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会议,川汇区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推进会,传达贯彻落实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会议精神,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区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区安监、环保、工商、教体、供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工作的领导。建立区四个班子领导分包办事处,委局分包街道工作机制,向辖区各个办事处加派巡防队员210人,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值守,及时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印发《川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区、办事处(园区)、社区的三级联动防控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把街道、社区明确到具体人员,并与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部门、沿街门店、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签订了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禁放责任。

  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川汇区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及其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一是从学生入手。春节前,该区教体局向辖区在校学生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致广大群众一封信等宣传单,做到学生不放、家长不买、劝阻他人、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二是从群众入手。该区在五一广场、八一路口两个广告大屏幕,全天滚动播放300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通告,连续播放1个月;在禁放区内组织各类宣传车31辆,循环播放“双禁”规定;在禁放区内重点街道、小区、路口悬挂宣传横幅4500多条,发放禁燃禁放公告、宣传单14万份,使全区形成浓厚的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放氛围,有效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放规定的自觉性。此外,该区还开展有奖征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宣传标语口号和春联活动,共征集禁放宣传标语口号、春联1000余条,最终评出18件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

  细化分工,严格执法。川汇区各单位根据禁止燃放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禁放行为及时阻止,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上报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同时,各相关单位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完善举报事项的受理、查处等办理制度,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形成了打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高压态势。禁放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共取缔违规占道烟花爆竹经营摊点56处,禁燃区内全部取消经营点,收缴违法经营烟花爆竹864件,拆除广告牌32处,依法依规处理燃放烟花事件2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

  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川汇区成立了5个“双禁”工作督导组,人员由环保、安监、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每天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值班巡查情况进行督导,对各单位禁燃宣传氛围营造、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以微信、短信平台形式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印发禁放工作简报15期,发放短信通报20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天带队对城区各办事处禁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要求元宵节当天,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佩戴禁放烟花爆竹袖章不间断巡查至夜间24时;正月十四、十六值班巡查至夜间22时。

  川汇区“双禁”工作收到实效,“双节”期间,七一路、荷花路、陈州街、小桥街、人和街5个办事处未发生一起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事件,未被省、市督导组通报,区政府对上述5个办事处各奖励2万元,其他4个办事处也因较强的执行力和较好的工作实效,各获奖励1万元。

  市民对“双禁”纷纷点赞。育新街商户赵先生说,以往节日期间炮声隆隆,炮纸撒满路面,如今“双节”安静祥和,街面清爽,不闻炮仗烟火味,这样过年挺好。周口师院王教授认为,时代在进步,年俗也要与时俱进,不放烟花爆竹,节能减排,利国利民,值得大力提倡,周口市开了个好头,还望继续执行。

                                                        (徐启峰)

                                                          编辑: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