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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践行“四种形态”谈话提醒常态化

2017-04-12 16:08:26 来源:周口日报 浏览:872

    今年以来,川汇区检察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行“四谈”工作法,强化内部监督,认真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为充分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廉政警示教育作用,该院推行“四谈”工作法,全面从严强化对干警的监督管理。一谈领导干部带头。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上行”作用,该院采取检察长约谈班子成员的方式,共约谈班子成员9人次,用“敲打、批评、指正、要求”谈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为做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带好头,掌好舵。二谈纪检组长适时约。为更好地激发部门负责人中流砥柱的作用,该院采取纪检组长约谈部门负责人的方式,共约谈部门负责人24人次,用“总结、评价、指示、建议”谈出部门负责人的上传下达,积极作为,规范行为,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铺好路,奠好基。三谈苗头倾向早制止。针对群众反映的尚不构成违法违纪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该院采取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形式,用“提醒、告诫、勉励、警示”谈出知敬畏,守规矩。四谈特殊人员早防范。针对岗位调动、思想反常等特殊人员,该院采取谈心谈话的形式,共约谈了12人次,用“关怀、指导、传授、引领”谈出明底线、做实事。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马娜 白洁茹)

编辑: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