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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用手机短信审案

2017-05-04 17:02:02 来源:周口晚报 浏览:1216

    近日,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通过手机短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了李某超诉李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据了解,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首先向李某某发手机短信:“李某某,我是川汇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是李某超诉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的主审法官,请你接到此信息后速与我联系,或于下周一上午10时到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接受询问、调解等事宜。”而后,法官又连续发了两条手机短信,李某某才回复。法官在第一条短信中讲:“为啥挂断电话,此案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每次通讯都有记录,如你不配合,将承担法律后果,请回电话。”法官在第二条短信中讲:“李某某,本院已确认130XXXXX968是你本人接收通讯的号码。另外,温馨提醒:这本来是一个很好解决的问题,干嘛非要给自己增加压力和负担?这样处理不是年轻人的风格,希望你能积极配合。”之后李某某回复短信:“好的,领导,上午有事忙,去不了,给个卡号我给你打2000元。我就想争口气,他说我不值2000块钱,我烦了。”法官回复说:“哦,不值当的。我个人不允许提供卡号。如果你愿意,我让原告提供卡号,然后让他撤诉,你看咋样?”李某某回复:“好吧,1个多月了,气也没有了,麻烦领导们了。”法官回复:“好,下午联系。”

  就这样,川汇区法院的法官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缓解了当事人的紧张对立情绪,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也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马殿力 王婉婉)

编辑: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