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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7-08-04 11:27:08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579

   

    
    8月2日,川汇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川汇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的报告及川汇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批准了川汇区2017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川汇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梁显学,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冬鹤,党组副书记冯应祥,副主任张贵先、王保林、贾卫东出席会议。常务副区长吕国平、人民法院院长刘俊荣、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梁显学在听取各项情况报告后指出,一要牢记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照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要调整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尽快熟悉、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主动适应新岗位、新环境,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三要加强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履职实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通过参加视察、调查、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四要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提升履职形象。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全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在党委的领导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支持监督,形成和谐奋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时参加各种法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种履职活动。

(王增光  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