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区人社局紧紧围绕构建川汇和谐劳动关系,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原则,切实贯彻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仲裁院坚持以调解为主,针对争议发生率比较高的因常见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纠纷,积极为双方讲解法规政策,指出矛盾要点所在,将双方矛盾降低最小,尽可能的调解成功。对双方调解未果的争议案件,按照程序,做好裁决。2018年,区人社局仲裁院累计受理案件23件,调解案件16件,调解率达到70%,有效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王宇坤)
编辑:王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