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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疾控中心专家为您解答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

2020-01-23 10:51:1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8004

    1、什么是冠状病毒,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有哪些特征?

    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非常普通的一类病毒的统称,之前的SARSr-COV(非典型肺炎),MERSr-COV(中东呼吸综合征)均属于冠状病毒。本次来自武汉的2019-nCoV是一种新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系统的感染。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进行管理。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可以灭活病毒,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常用消毒剂可以杀灭病毒。

    2、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可能传播的途径有哪些?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已明确来源于野生动物,人与人之间可以传播,可能的传播途径有:通过咳嗽或打喷嚏等空气传播,密切接触传播,通过食用或接触可疑的被感染的动物等。


    3、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症状有哪些?
    主要症状:发热(≥37.3℃)、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严重者会出现呼吸窘迫、脓毒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等症状。多发于中老年人,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4、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怎么办?就诊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出现上述症状不一定就是感染了冠状病毒,但应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情况,尤其要告知近期是否有武汉旅行史,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以及是否与可疑患者或动物有接触史。诊疗过程应佩戴外科口罩,保护自己和他人。

    5、如果您近期刚从武汉返回,应注意什么?
    由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首发于武汉,如果您刚从武汉返回,应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密切关注自身状况,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


    6、什么叫密切接触者,为什么要进行医学观察?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一是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二是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三是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四是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五是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


    7、广大居民该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没有疫苗可以预防,主要通过减少接触或暴露的机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降低感染机率。

    (1)保持手卫生。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
    (3)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到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5)养成良好的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6)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7)建议近期无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旅行、探亲,也不要与武汉返回人员密切接触;尽量减少去人员密集区。
    最后,希望广大市民面对此次疫情,不必过于恐慌,只要科学应对,做好自身防护,就可以避免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编辑: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