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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8-01 00:56:02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968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出现确诊、疑似病例,为积极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输入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效,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命令如下:
一、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自7月31日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办八组”工作机制全面启动。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00之前各办事处对辖区内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一是对于新冠肺炎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人群,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日常防控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二是对境外返周人员严格落实入境隔离。三是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川汇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天、第4天、第7天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面加强对辖区车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管控,严把入口,落实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体温监测、“一米线”、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对发现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出入人员,立即安排进入隔离观察点,严格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
四、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措施管控
市场监管部门、市场发展中心加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评估,落实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好药店购买退烧药记录监管。
五、加强医疗机构管控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和核酸检测各项要求,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
六、统筹做好灾后卫生防疫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易发疾病监测防控,精心组织,有力有效、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消杀防疫。做好卫生防疫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注意饮食卫生和自我保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喝开水、吃熟食等生活习惯。坚决防止灾后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七、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市旅行。如非必要,不要外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回川汇区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全面开展大走访活动,实施小网格、大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做到宣传进社区、进楼院、入村入组入户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防范意识,真正落实好每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目标要求。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政府督查室要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川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