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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011-11-22 12:57:01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975

    11月22日上午,川汇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朝栋,副主任付山林、冯应祥、张贵先、王书晨在主席台就座,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朱明华,区委常委、副区长夏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自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翟海松,区人大代表何永正、张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及各乡办人大工作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件惠民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的报告、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南省畜牧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川汇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处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川汇区2011年一般预算收支安排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朝栋作了重要讲话。
    陈朝栋要求,要认真研究解决部分实事办理相对缓慢、地方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等问题,确保十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区政府和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基层防检队伍建设,加大对养殖场污染的治理力度,强化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我区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把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研究解决公路养护管理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区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严格依法审计,切实提高我区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安全性和规范性,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宗永伟  编辑: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