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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十年——相关文件——关于在全区开展庆祝建区1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0-06-18 10:23:3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684
各乡、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区属各中小学:
   为庆祝川汇区建区10周年,全面展示10年来我区各行各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大力宣传我区10年来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庆祝建区10周年征文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宣传和展示区委带领全区人民真抓实干、克难攻坚、追赶跨越、创优争先的10年历程。通过详实的文字讲述身边人、身边事,真实反映区二次党代会以来,我区实现“一年固基、二年变样、三年翻身、五年辉煌”的奋斗历程以及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成果,树立形象,进一步凝聚力量,促进工作,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比赛设成人组和学生组两个组。
   征文主题:美丽的川汇 温馨的家园
三、参赛范围
1、区直各单位干部职工。
2、全区中小学生。
3、大中专院校川汇区籍在校生
四、活动时间
   2010年6月20日前报参赛征文,6月下旬评比,7月8日颁奖。
五、征文要求
1、联系个人、家庭、学校或社会实际,讲述我区1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巨大变化,表达自己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真情实感。
2、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健康,一事一议,事理交融,语言流畅,形象生动,文字活泼,富有时代感。
3、征文体裁不限,字数分别为成人组2000字以内,学生组800字——1000字。
六、报名方式
   每篇参赛征文须填写报名表1份,附征文1份(征文上不需注明选手所在单位、学校和姓名),征文一律A4纸双面打印,于2010年6月20日前上报团区委办公室,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团区委公共邮箱(gqtchqw@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电话:8568658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赛征文进行公开打分、评审。成人组和学生组每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另设单位组织奖和个人辅导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将在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展示。
八、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吸引广大干部职工、中小学生踊跃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确保庆祝建区10周年征文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中共川汇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川汇区委
                                      川汇区教育体育局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