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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川汇区:积极创建民主法治村 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2-12-27 14:28:47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034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民监督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思路,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推进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组织建设是关键。一是建立两级创建工作组织。以司法局为主体,综治、纪检、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工作制度,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为全面完成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在全办形成了两级联动、部门协调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三级创建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办事处、村、组三级创建工作网络。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解决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重大问题,营造一个村民直接参与管理村务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形式,构建创建工作宣传载体。为了推进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区司法局结合各乡办,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基础工程,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川汇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办相应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人为组长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培训。依托办事处机关党校和各村、居委会,每年对党员干部开展4次集中学法活动。同时,通过以会带训、议事学法、以案说法的形式来增强法律知识,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为民办事的能力。三是强化宣传。以各村、居委会为阵地,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办事处组建了普法宣传骨干和法律服务两只队伍。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办事处机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普法主力军,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法制文艺汇演、图片巡回展、送法制对联等活动,把一些跟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及时送到农民手中,使他们做到“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此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创新机制,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推进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制度建设是保障。一是建立联动联创机制。建立各村、各相关职能部门、乡、办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联动联创机制。同时,以创建单位为依托,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资源得到有效整合配置;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纳入全办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体系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研究制定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百分考核细则》,分别对各村、居委会创建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以此全面推动创建工作。

    创新措施,深化创建工作成效。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狠抓落实是根本。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开花结果。

                                                                  (作者: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