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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2013-08-22 10:11:42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764
    8月21日,川汇区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朝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应祥、张贵先、王保林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明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乡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委的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补选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中滨河旧城区内涝区域改造工程贷款本息偿还列入本级年度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补选朱学清、庞三刚为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针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中滨河旧城区内涝区域改造工程贷款本息偿还列入本级年度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为解决沙颍河北岸地势低洼、水利设施缺乏、排水及防汛救灾道路不畅等问题,根据市政府授权,川汇区利用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对滨河旧城区内涝区域进行改造,是通过投资拉动,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有效措施,对于改善沙北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区形象和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朝栋在会上向新当选的两位代表表示祝贺。他强调,目前滨河旧城区内涝区域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改造工程建设。一要按照有关政策和法规,与市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依法签订贷款资金使用协议,依法确定区政府、市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区财政局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履行协议;二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跟踪审计,全程监控,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要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和项目规范,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把这些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四要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项目预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依法审计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作者:樊葩菡 宗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