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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民心工程”促和谐

2010-07-15 12:40:4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080
  近年来,川汇区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为根本,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体、特困群体和优抚群体最急、最忧、最难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该区对城乡低保的申请书的格式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城乡低保档案。城乡低保的认定下放到各乡办,民政局只负责最后的审批。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由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低保户坚决取消其低保资格。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区敬老院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区目前共有五保供养人员920人,已建有敬老院七所,集中供养353人。给广大五保老人创造了较好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幸福地安度晚年。
  扎实开展医疗救助。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对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供养对象等农村特困群体,32个病种范围内,按比例救助,年救助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2010年上半年全区共实施城乡大、重病救助7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8316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57人次54498元,城市医疗救助18人次43818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重病看病难问题。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优抚安置政策逐步完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在探索中深化,实现了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向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重要转变。强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持续、大幅提高。优抚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带病返乡退伍军人列入了定期生活补助范围,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实验退役人员列入了国家补助范围,帮助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就业、入学等大量实际困难。
  2010年,出台了《川汇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根本缓解。
                             (作者:康志堂 郭高峰 孔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