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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

2014-04-02 23:57:50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942

     区民政局在3月26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委书记郭志刚同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辅导,要求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强化党性观念、群众观点和带头意识的同时,以上率下、推己及人,当好单位作风建设的领头羊, 形成上级带下级、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般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入手,着力祛除“五化”、“六病”问题,打造阳光型机关。
      按照市、区委和局党组部署精神,提出开展活动的明确目标,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强调集中解决 “四风”问题。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事业有机结合起来,把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到民政工作中,通过民政工作发现“四风”上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以整改完善;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民政事业发展,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落实责任、贴近实际、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通过“学、走、评、改”四步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学”,即学习理论交流体会,把握群众路线实质。 “走”,即走基层进社会组织,走访救助对象、优抚对象,开展政策调研。“评”,即评议“四风”,征求上级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及全体党员干部意见,开展书面评议,组织谈心。“改”,即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改进作风。
      全局要切实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以“严标准、严措施、严纪律” 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始终。“严标准”,即活动不走过场,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高标准、严要求的执行。“严措施”,即联系实际,措施落实到位。“严纪律”,即严明纪律,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