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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族工作的意见

2014-05-15 11:11:05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102
    川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川汇区把加强和改善民族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委书记郭志刚亲自给统战部门提出调研课题,动员广大统战干部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怎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就加强和改善川汇区民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川汇区委常委、代区长田庆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琳的带领下,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多次深入辖区少数民族集居地办事处、社区、宗教活动场所,认真与办事处干部群众、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伊斯兰教知名人士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围绕“怎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进行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民族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多方调研、深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将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川汇区实际进一步归纳总结,理清了加强和改善民族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向区委区政府上报了意见和建议。
     4月28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随后,川汇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族工作的意见》,为以后做好全区民族工作提供了保证。《意见》主要围绕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三个基础”,队伍保证、机制保证“两个保证”和管理创新这个关键,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创新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着力改善民生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族工作。
    一、在加强民族工作组织领导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民族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委、政府将坚持把民族工作做到“四个纳入”,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民族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
    二、在加强民族工作宣传教育上,要求加大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坚持做到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面,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党员干部、面向社会、面向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群众,多措并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在创新民族工作管理方法上,要求依托党建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构建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会管理,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同时,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探索建立各种少数民族民间团体,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建设打造平台,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在加强民族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上,要求认真落实好“六项制度、七项机制”, 坚持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民族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在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上,要求尽快配齐配强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尽快建立清真食品专门执法队伍,切实重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
    六、在着力改善少数民族民生上,要求着力助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基础设施改善,要坚定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积极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加同心实践活动,共同建设富强文明新川汇。
                   (作者:谢辉 编辑:黄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