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川汇新闻 >> 外媒看川汇

大河网----川汇区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015-07-02 11:01:5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588

2015年06月23日00:47

本报讯 川汇区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划定纪律红线,持续跟踪问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截至目前,该区共实施责任追究38例,其中追究领导班子12例,追究个人26例,涉及科级干部14人;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42人,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

  川汇区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郭志刚亲自到区纪委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区处级干部带头增强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该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的6项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的4项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和台账。同时,按照中纪委聚焦主业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廉政教育、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追究问责”等9个专项责任。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该区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评,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率先垂范;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落实“两个责任”办公室,提升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纪委与司法、审计等机关案件线索协商会商机制和相互移送机制,实现了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细化分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告知书,作为考核和问责的依据。落实年度双报告制度,承担主体责任的党委要在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纪委(纪检组)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等事项制度。

                                             (于太伟 杨东峰 杨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