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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开展民情调查听民声解民忧

2015-11-16 14:33:25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767

    今年年初以来,川汇区以创建“平安川汇”为目标,大力实施平安工程建设,广泛开展走访宣传,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区、乡、村三级调处网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走访宣传造氛围
    该组区织三个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一村一警”集中走访活动,对全区84个行政村(社区)、368个城区家属楼院每周集中时间进行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的所思所需所求,反馈各类问题,集中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和影响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走访活动26次,收集社情民意683条,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47起。
    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制作了大型固定宣传广告牌5个、宣传栏129个,建设宣传长廊4个,悬挂墙体标语425条,设立电子显示屏160余个;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刑法》《民法》《婚姻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已上法制课138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70多场次。
    创新机制解矛盾
    该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区委常委会坚持随机听取案件汇报制度。按照领导包案清单,区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区级领导分包案件化解情况汇报,并抽取1-2件积案,由包案区级领导和责任单位共同向常委会汇报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现场说明原因,进一步调动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案件的积极性,解决了一批陈年积案和矛盾纠纷。
    领访代访制度。按照“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代”的原则,在取得群众的同意或授权后,由村级矛盾调解工作室成员、劳资纠纷调解员、交通事故调解员等人员陪同,或代表群众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制度。对长期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律师、纠纷当事人等召开听证会,通过社会力量参与,讲情、讲理、讲法,争取群众理解信任,促进问题解决。
    联动调解制度。区、办两级矛盾调解中心在调处疑难纠纷案件时,邀请律师、行业专家和当事人所在村、街两委会的干部、单位负责人等参与调解,多方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搭建网络强载体
    该区始终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搭建了区、乡、村三级网络,调处载体功能进一步强化。
    建立区级调处平台。今年4月,区财政投资新建起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置了接待受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柜台服务窗口,以及心理咨询室、专门调解室等;组织区信访局、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进驻该中心,精心选聘5名“金牌调解员”“调解能手”任专职调解员;组建了40人的调解人才专家库,标明姓名、调解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供当事人选择。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12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指挥调度系统,该系统涉及教育、消费、婚姻家庭等多个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专家,群众遇到问题,可直接进行咨询或预约服务;建立了视频接访室,区、乡两级中心实现视频联网,既能实现区领导与群众视频对话,减少群众反映问题的环节和成本,又能起到查岗督办的作用。
    巩固乡级调处平台。该区按照统一窗口设置、制度建设、调解室建设等标准,整合综治办、群工站、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力量和专职调解员,进驻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村级上报、乡级受理、区级交办的矛盾纠纷,组织专职调解员,摸排调查,掌握实情,并进行有效化解。目前,按照每个办事处不少于3名的标准,由区、乡两级财政出资,已选择聘任办事处专职调解员16名。
    完善村级调处平台。为每个工作站推选、聘任1~3名工作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等“五老人员”作为调解员。这些调解员先由村民代表大会提名,然后经村两委会研究确定候选名单,最后再由乡镇面试产生。经过层层筛选,从1863名候选对象中,最终确定了246名村级“五老人员”调解员,使村级调处平台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级调处网络建立以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6起,化解328起,初步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办、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编辑:姚班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