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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11号文件》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文件精神,川汇区工信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对川汇区所属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进行逐一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进行登记统计,截止到2010年11月5日,共有23家国有和集体企业的595人进行申报。
(川汇区工信局 李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