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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市委第三巡察组到川汇区开展巡察工作

2016-01-04 15:35:17 来源:光明网 浏览:4132

2015-12-30 00:51 

本报讯12月2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川汇区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黎心杰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郭良启、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赵勇和巡察组其他成员,川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区委书记郭志刚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李宗喜主持。

黎心杰指出,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按照市委要求,此次集中对川汇区和9个县(市、区)的34个乡镇(办)开展巡察。

黎心杰强调,此次巡察对象包括川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其成员、法检“两长”、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及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对其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黎心杰指出,此次巡察将综合运用规定的巡视方法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巡察整改上,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实行“两书”制度。要通过边巡察、边交办、边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以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回应关切。

郭良启传达了市委加强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配合市委开展巡察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郭志刚代表川汇区郑重表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二要组织好、服务好,全力配合工作;三要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抓好整改;四要抢抓难得机遇,奋力攻坚克难。

12月29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第二、第三分组分别在城南办事处和城北办事处召开巡察动员会,对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据悉,此次对川汇区的巡察从12月28日开始,到2016年1月29日结束,工作时间为一个月;对办事处的专项巡察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理效明崔海燕杨玉洁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