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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四策并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11-17 13:42:4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379

       川汇区小桥办事处居民钱可和张胜利两家是前后邻居,因下雨时的排水问题,两家小矛盾不断。7月8日,又遇大雨,两家矛盾升级,掂刀而斗,险些酿成刑事案件。该办司法所所长王慧霞闻讯带领司法所人员迅速来到,对这两户居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讲法律,直讲得两家“泄了气”。当日,两家握手言和,并整修了排水管道,从此再也不为下雨犯愁了。
       近年来,川汇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法律服务为辖区居民打造出了幸福和谐的新生活。该区司法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为维护辖区稳定,该局党组采取了得力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在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健全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十户”、城市单元楼等纵深方向延伸,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构建“大调解”格局,让矛盾解决在居民的家门口。二是坚持每个月一次和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更好的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特别是“双节”、“三夏”、“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对全区进行大规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可行措施进行化解,既预防了各种矛盾纠纷的激化,又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促进了辖区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切实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每年对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主要培训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性质、职能、方式方法和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为充分发挥“灭火机”的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到辖区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咨询,为群众讲法制课,提高其法律素质,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王爱华 王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