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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要点

2016-03-28 15:26:0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57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总结近年来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深化规范,促进工作常态化,更好地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为实现富民强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化“民生工程”
    1、民生保险。今年继续实行“政府出资、群众受益”的社会治安民生保险工程,有效解决发案不报案、报案难破案、破案难追偿的问题。一方面,区政府出资,对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家庭财产,如房屋、牲畜、粮食、农机具(包括机动三轮车、摩托车、抽水机、播种机、电瓶车)等实行社会治安民生保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干群关系、警民关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民生保险的正面宣传工作,对理赔的案例,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循环播放,反复报道,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2、民生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委局政法干警分包行政村(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包村委局、政法干警每半月要到所包行政村(社区)走访一次,每月要到所包行政村(社区)工作至少两天,开展普法和反邪教知识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及时掌握村情民意、治安信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发生,督促指导村级治安防范工作,帮助健全村级治保民调组织。二是规范包村委局、政法干警的管理,统一印制委局、政法干警包村走访报告单,统一编号,所在行政村(社区)干部要签署反馈意见,存档备查。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增强包村(社区)委局、民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民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为群众服务工作。
    3、民生热线。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尤其是《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社会面宣传,采用报栏、标语、宣传单、墙体画、黑板报、电子屏等方式,将平安宣传融入文化娱乐活动。宣传当前平安建设攻坚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努力方向,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和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掌握民生监督电话、执法监督电话、案件报警电话、民生保险电话,确保群众有事有处找、有人问、有人管。
    4、民生项目。深入开展“视频监控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提高资源共享和实战应用水平,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要切实加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视频监控员队伍建设。建成覆盖全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后,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实现与公安“110”接处警系统和治安巡逻一体联动,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的联接。二要提升视频监控应用水平。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维护、设备更新、联网运行、技术升级和投入机制,加强视频监控平台和专业监控力量建设,加大数据挖掘、人像比对、车牌识别、智能预警、无线射频、轨迹追踪、视频检索等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力度,做到真正实用有用管用和资源共享工作格局;2016年底,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场所、街道视频监控达到全覆盖,努力实现建成连接市,并覆盖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传输网络。
    5、民生调查。成立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尽可能多地调查辖区群众和居民,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意愿和想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理念,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切实解决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实行销号制,直至问题解决。区综治委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从周口师院聘请大学生,利用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的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区级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办事处每月开展一次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区、办事处两级要分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实行销号制,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队,进行情况通报。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适时组织集中督查活动,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通知所在办事处及公安分局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组织回访活动,切实解决问题。
    (二)深入推进“打防管控”
    1、坚持严打整治。一是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犯罪突出问题,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二是针对“黑拐枪、盗抢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及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涉众经济犯罪,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执法力度,加强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完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机制,提升社会面动态管控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件尤其是命案的发生。
    2.加强治安乱点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商贸集市、车站等复杂场所的综合整治,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单位安全防范,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和综合干预,防止失控漏管,杜绝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主动挂牌、主动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推进反恐怖斗争。一是从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入手,紧抓情报、防范、预案、处置四个环节,切实做到出重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把暴力恐怖活动消灭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二是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反恐措施,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加强公安检查站建设,坚持专群结合,建立人民防线,全面排查,严密管控,及时发现可疑人员,获取涉恐、涉爆物品的线索,消除恐怖隐患。三是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分类分级、管用实用”的原则,落实防范标准,针对多发性暴力恐怖事件,在重点部位实现“一分钟处置机制”预案,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4、防范打击邪教。一是严厉打击“全能神”、“呼喊派”、“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邪教人员聚集闹事、进京滋事和制造极端事件。二是做好邪教组织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人数、重点人、组织体系、本地危害,做好教育转化,瓦解其组织指挥体系。三是开展反邪教斗争宣传,严防社会面发生反宣标语和大面积散发反宣品案件。四是进一步防范打击法轮功诬告滥诉活动。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置各类邪教捣乱破坏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真正做到主动进攻、讲究策略、科学有效、露头就打。五是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拒绝邪教的能力。
    (三)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35号、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实施意见》周办[2015]6号文件精神,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和分行业、分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规范化建设。区、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司法局和办事处司法所,司法局长和所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坚持村(社区)每周、办事处每半月、区每月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制度,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制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现“统一接受、分类交办、依法处理”。
    2、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持续推进依法逐级走访。一要积极推进“一会四联”机制,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原点”工作法,将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要落实“双向规范”,既要夯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又要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三要完善信访事项终结退出机制,要明确终结范围,严格终结程序,采取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复查复核,使终结信访事项退出信访渠道。四要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中不稳定因素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对房地产、金融、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滚动排查,定期会商,深入分析原因,逐一落实防范化解责任,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交织叠加。五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落实好《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决策前风险评估、实施中风险管控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操作程序的落实,并实行半年自查、年底评查,发生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责任倒查。六要妥善果断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坚持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时期解决。坚持依法果断及时处置,绝不能使事态扩大,局势复杂化。
    3.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认真查摆和整改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案事件发生。加强交通、消防和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基层基础
    1、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加强区、办事处两级综治、维稳、信访组织建设,健全制度,强化保障,配齐各办事处副科级专职综治副主任和不少于两名的工作人员,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推进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等政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着力解决警力下沉问题,要确保基层派出所干警6名以上,基层法庭干警3名以上,基层司法所干警2名以上;同时健全村级综治组织,配备综治协管员、治安员、民调员;切实加强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矛调中心和行政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矛调室及巡防管理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2016年6月底之前,每个办事处需建立两个标准化的行政村(社区);继续加强和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专职治安巡防队建设,保持城区l00人以上、办事处15人以上的专职机动化治安巡防队人员不减,并完善对巡防队员的考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一支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行政村(社区)成立不少于10人的低保和义务巡逻队伍,并配备巡逻器械,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工作。
    2、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办事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一条龙服务;在村(社区)因地制宜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把基层服务管理措施延伸到最基层。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城市社区每个网格设立一名网格管理员,农村社区要配备治保员,网格管理员,村治保员纳入社区工作岗位或群防群治岗位管理,并在办事处综治办、司法所和社区综治警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切实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巡查、矛盾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困难群体帮扶等工作,推动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使基层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户到人。
    3、加大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在全社会进行平安川汇建设方针政策宣传的有效形式。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实现“双安”、推进“双治”,夯实“双基”和“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角度宣传平安川汇建设的成效,先进经验、工作亮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4.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安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刑事案件零发案村(社区)的经验, 使“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率达90%以上,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以行业平安促进全社会的平安、以基层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局部稳定确保大局稳定。凡没有进行平安创建或者平安创建不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
    5、持续深入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政法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法领导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续抓好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政法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插手经济纠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要筛选一批发生在政法系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机制
    实践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必须靠机制来保障。要建立落实好“周例会,月研判,季通报,年总结”的工作机制。一是周“四级联动例会”制度。办事处周六上午、区级周一上午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召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法检公司信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上周集体访、重大矛盾隐患、重要舆情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督促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二是月研判督办制度。每月月初,区委政法委分管执法监督的副书记召集区直法检公司信五部门分管副职,对跨部门、难推动的复杂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推动,促使其按法律程序予以推进。对复杂疑难信访积案进行研判督办,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三是季度三办联合通报制度。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区综治办、联席办、维稳办对各单位各部门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召集由区直法检公司安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各办事处党政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通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季度全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四是年度工作总结制度。年底,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感和满意度情况,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红黄黑”档案情况,区综治委、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政法委对各单位各有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定,适时召开全区会议进行总结,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奖惩。
   (二)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政法工作的实际问题,支持政法单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二是党委政法委是党管政法的专门机构,要加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主局,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关系,统筹全盘工作,营造公正执法环境。三是政法部门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对重大部署、事项、敏感事件等,主动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政法工作在党委领导下顺利进行。

                                         川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川汇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川汇区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川汇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编辑:姚班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