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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意识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2016-10-31 09:44:5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629

    川汇区检察院强化四种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强化被监督意识。川汇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反复学习《监督法》,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来抓,加强干警的被监督意识,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只有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办案能力。
  强化责任意识。川汇区检察院把每年一次的区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工作会议作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院工作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检察工作。
  强化配合落实意识。川汇区检察院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监督,努力确保各类交办事项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实行人大代表交办案件督办制度,保证交办案件准确及时办理。
  强化沟通意识。川汇区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增进了解,沟通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使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公正、公平。明确专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做好督办反馈工作,使检察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化、规范化。

                                (转载自周口日报 作者:白洁茹 编辑:黄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