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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04-02 17:07:4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280


     2020年4月10日至6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开展了巡察,12月12日反馈了意见,指出了5个方面的22个问题,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对此,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69个,正在整改1个,根据反馈问题制定46项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22个责任部门,目前已完成46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16项,开展专项治理3项,专项检查2项,移交的2个问题线索已办结1个,追回逾期创业担保贷款54500元、财务多转金额500元、重复领取的养老金11409.33元。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报告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区人社局党组对此次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和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扩大会,就巡察反馈的问题情况,广泛征求服务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将整改措施进行了细化、对责任进行分解,确保了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领导,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设任组长,统筹领导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发全局各部门,于12月3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2021年1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局各部门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抓而不实
    1.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整改问题(1):职业技能提升力度不强,2019年川汇区共有建档贫困劳动力2509人,三年来人社局仅培训贫困劳动力76人。
    措施落实情况: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在工作中加大了对贫困劳动力人员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在周边的村庄社区(如孙咀村、邵寨、邵火庙村等)分别设立工作点,针对目前社会用工需求,以及走访调查当地老百姓的学习意愿,让他们自己填写自己感兴趣的、实用性较强的专业,完善技能培训计划,使他们在家门口就能完成就业。现如今开设的有如下专业:家政服务员、计算机应用技术操作、月嫂、缝纫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培训、养殖、种植、焊工等。
    整改成效:对有意愿来学习的学员每次开展培训之前,会逐一进行电话通知,对已报名学员陆续开展培训工作。
    整改问题(2/3/4):创业担保贷款扶贫力度弱,三年仅为3名贫困人口发放3笔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扶贫大多靠自己联系,人社局基本没有为贫困劳动力安置做相关工作。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人数少,2019年新增公益岗位91个,仅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6名,占比不到18%。
    措施落实情况:(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深刻问题剖析,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原因,自扶贫创业贷款政策开展以来,就业服务中心深入到村,一直在贫困户中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目前咨询的人员不少,但符合贷款条件的很确有限,没有办理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经营地没经营项目;2、担保人不好找,无担保;3、申请创业中申请人年龄已超出扶持范围(女50岁以下、男60岁以下)。
    (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认真梳理,利用“重点用工企业监测”系统在民生兜底,转移就业工作上多联系企业;利用本次“周口富士康”开工契机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相关企业招聘信息;在人社局大厅张贴招工海报、下村入户发放招工传单等措施鼓励贫困劳动力在家们口就业。
    (三)我区乡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置、精准安置、自愿公开、统一管理”原则。具体用工需求均由各办事处和用工单位进行推荐上报。
    整改成效:今后就业服务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在贫困户中的宣传,与银行沟通协调,拓宽担保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这项惠民政策,让符合条件的群体能够及时享受这项惠民政策。通过就业服务中心及相关工作人员大力宣传,目前已为富士康输送包括贫困劳动力在内两批次数十人的用工队伍。今后将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配置。不定期深入城南、城北、金海、华耀城四个办事处及各贫困村进行扶贫开发公益性岗位宣传,确保贫困户脱贫后不返贫,将巩固脱贫计划进一步实施。
    2.关注和服务民生不够。
    整改问题(5):一是人社局存在办事难、找人难的问题。各股室门口没有股室名称标识及工作人员去向牌,绝大数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工作牌,没有业务流程告知牌。
    措施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已经重新梳理好各部门具体办公位置、办公房间数及办公人员。二是以将局属各部门按“四级十同”要求,将服务群众岗位全部下沉到局服务大厅。三是按照各部门具体办公位置、办公房间数及办公人员情况制作完成了门前去向牌、胸牌、桌牌。
    整改成效:达到了群众到办公楼、服务大厅办事快速精准找到经办人员和办事部门的效果。方便办事群众清楚地了解办事人员的去向,利于办事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强化自身工作职责,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办事速度。
    整改问题(6):服务意识不强。人社局西大厅共有4台社保金融自助服务一体机,于2018年6月投入使用,9月出现故障后一直未修,致使查询业务的群众在柜台处排队等候时间过长;东、西大厅未放置饮水机、老花镜等便民物品。
    措施落实情况:目前东、西大厅均已放置饮水机和一次性水杯,新购置各种度数的老花镜供不同人群使用,购置了紧急救治药箱,内含各种紧急救助药品和止血绷带等。西大厅自助机为几家入围厂商试用机器,曾经也为办事群众查询带来便利,后因市社保卡领导小组办公室未采购其设备,及服务器无人维护停滞。
    整改成效:目前省社保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稳定后,自助查询条件成熟,开启了查询端口,省厅正在督促东软公司尽快建立服务器,方便参保人员使用自助查询机查询和打印。
    3.“春风行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问题(7):“春风行动”是2000年原劳动部联合总工会等各部门提出的“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为主题的活动,三年来人社局仅组织一次春风行动,活动时间短、支出金额大、取得效果较差。
    措施落实情况:(一)我区已经建立了“周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位于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每天有固定零散工人在市场务工等活动,市场中有劳务派遣公司进驻。我局开展了“冬日送暖”大型就业创业招聘服务会,效果良好。
    (二)为更好的满足广大农村劳动者求职需求,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已在主要街道、繁华地区、商业网点免费发放宣传册,并举办送技能、送政策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春风行动”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的普及宣传。同时加强宣传培训中心培训政策与创业政策、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对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贷款”的企业人员优先进行SYB创业培训,更好的促进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21年3月份已举办第一期创业培训,接下来的培训在陆续开展中。
    整改成效:下一步,我局继续多形式、多时段、多开展就业创业返乡的招聘服务活动。
    4.贯彻落实区委“扩面征缴”政策措施不力。
    整改问题(8):宣传力度小。人社局深入基层开展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广大务工人员参保维权意识方面做的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措施落实情况: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加强了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加大了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宣传资料的投放力度,方便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又通过就业招聘会等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对前来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事的企业管理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区直有扩面征缴任务的委局,热情详细地答疑解惑,认真高效为他们办理业务,把区“扩面征缴”政策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我区2020年完成扩面征缴9664人,占比120.97%,超额完成任务20.97%;征缴养老金3.56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收904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
    整改问题(9):交纳养老保险金难。据调查了解,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由于企业破产、个人生活困难等原因未连续交纳养老保险金,现想续交养老保险金,多次去人社局均未交纳成功。
    措施落实情况:实际情况是,职工所在企业破产后或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其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如果没有在新的单位就业,其身份就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所以,关于“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由于企业破产、个人生活困难等原因未连续交纳养老保险金,现在想续交养老保险金,多次去人社局均未交纳成功。”的原因是政策不允许补缴。
    整改成效: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通过发放宣传单和人社局门前电子屏等形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使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缴费。通过宣传,效果良好。
    5.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问题(10):2017年3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川汇区人社局时,指出人社局存在“生冷硬推”、工作纪律涣散、混岗混编、身兼数职等问题,以上问题至今仍然存在。
    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已责令当事人写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局党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服务窗口工作纪律,班子成员抓落实,形成压力和责任传导层层到人的局面。我局从2019年建立大厅主任轮班制度,五个主管业务的负责人轮值负责协调管理当日大厅的所有业务事项。
    整改成效:今后在工作业务办理上,严格按照“四级十同”工作要求进行,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局党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继续严抓工作纪律和窗口服务质量,再有类似现象发生,将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6.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整改问题(11):部分重大资金支出、重要活动安排缺乏集体研究。如2018年支科技市场房租补贴、为川汇区“创业之星”进行奖励均未经班子集体研究。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正确行使权力,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现象的发生。
    整改成效:增强了我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党的思想建设虚化
    1.学习教育不严不实。
    整改问题(12/13):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在党的理论知识测试中,28名党员有25人不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中一名主任成绩仅为12分。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人社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记录不真实。2019年共学习七次,一人记录,五种笔迹。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教育,结合“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载体,定期开展意识形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自觉。三是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会议记录本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规范、详细。
    整改成效: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问题(14/15/16/17/1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氛围不浓厚,南楼过道内的宣传版面2014年至今没有更新。政务公开栏宣传标语老化脱落,内容缺少时代感,未起到宣传新时代新思想的教育作用。“三权公开”展板仅张贴4张述廉报告,缺乏三权公开应公示内容。运用网络新媒体正面引导意识和本领有待提高,人社局没有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宣传媒介。
    在4月29日现场查看人社局西大厅时,局LED显示屏没有播放任何内容,不能充分发挥传播发布宣传各类有效信息作用。
    措施落实情况:局办公室及时对宣传版面进行了更新,制作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版面。
    LED显示屏在4月29日前因一场大雨漏水损坏,29日当天还未修好,导致没有正常运行。5月初已将LED显示屏修好已正常使用,现在不间断滚动显示区人社局各类信息和全区各项活动的宣传字幕。
    整改成效:今后将按照工作发展需要,开设人社网络宣传媒介,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的宣传和发动。
    整改问题(19/20/21):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单位每年应召开两次联席会议,2017年、2018年人社局均未召开。三年来未听取局属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未对局属二级机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检查。2017年、2018年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未安排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川汇区人社局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对局属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继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工作,定期听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员干部培训、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中。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工作制度执行,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
    整改问题(22):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紧。2017年党组共召开会议22次,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力度。
    整改成效: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整改问题(23):党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党员活动室不符合“六有”标准,人社局党员活动室桌面落满灰尘,未悬挂党旗,主题党日活动和谈心谈话等制度未上墙,没有党报党刊等学习书籍。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支部制度建设,加强阵地管理,对党旗进行悬挂,并在党员活动室内将制度上墙,安排专人定期对活动室进行清扫。二是订制党报党刊,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
    整改成效:规范整理了党员活动室和党支部阵地建设,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队力和向心力。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问题(24/25):部分组织生活制度未落实。机关和基层党支部2017年以来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相关资料。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现象明显。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没有个人发言材料,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杜绝走过场问题的出现。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使其制度化、常态化,克服问题年年整改,年年出现的现象。
    整改问题(26):“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部分会议记录造假。基层党支部2015年至2019年召开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在组织部2017年5月发放的笔记本上,补写痕迹明显。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会议记录本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规范、详细。二是各党支部每月检查一次会议记录本记录情况,局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杜绝不正常、不严肃、不规范的现象。
    整改问题(27):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显示“2017年8月11日在李局长办公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人员为“党总支、机关、基层、医保党支部全体党员”“共88人”。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如实规范记录活动会议内容;二是加强机关党支部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的整理收集;三是会议结束后由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核查,确保如实记录。
    整改成效: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了会议记录准确规范。
    3.党员发展、党费交纳不规范。
    整改问题(28/29/30):党员培养阶段材料内容缺项,2018年人社局2个党支部新发展5名党员,在提供的入党积极分子“双推”情况表及公示卡中,均无填表日期、支部书记签字及盖章。
    党费未按时、足额交纳。机关党支部2018年未执行党支部一季度上交一次党费的规定,第二、三、四季度的党费均为12月5日交纳。在职党员孙某2017年、李某2019年均未足额交纳党费;退休党员陈某、离休党员娄某2019年1月份至今未交党费。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流程,把握好入党申请、发展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重点环节,杜绝问题的出现。二是完善党员发展材料,党员发展每进行一项流程,材料整理就跟进完成一项,做到全程留痕,全部归档保存。党员发展材料由党支部保存,做到一人一档。三是要严格履行党费收缴制度,设专人管理党费缴纳台账、保存上缴党费的花名册和收据。
    整改成效:严格党员发展流程,保证材料完整齐全,有据可查。严格履行党费收缴制度,已对2名缴费不足党员、2名未缴费党员进行党费补缴和追缴。
    4.干部任用问题突出。
    整改问题(31/32/33/34):一是超职数配备干部。人社局三定方案显示股级领导职数为31名,实际任用股级干部75名。二是混岗混编现象明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共91名,其中有43人没有在编制所在股室工作。三是提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2017年以来提拔股级干部13人均缺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任前公示等环节。四是编外人员担任重要职务。人社局共有编外人员42人,其中部分人员担任二级机构领导职务。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提拔使用股级干部要按照条例规定程序执行。二是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股级干部。按三定方案核定职数任命股级干部,凡没有空缺职位的部门,按照干部选拔条例,不超配领导干部。三是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编制性质,明确在编人员的所占编制和工作岗位、工作职责,避免混岗现象的发生。建立股级干部人员台账,对混岗超岗人员逐步消化。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杜绝混岗超岗,工勤身份和编外人员担任股级干部现象。
    整改成效:完善了服务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抓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严不实
    1.“生冷硬推”现象明显。
    整改问题(35):2020年4月29日上午9点,巡察一组四名工作人员在进入人社局西服务大厅时,公益岗位人员刘秀梅在大厅进门处,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低头玩着手机,对前来咨询业务的群众大声呵斥:“我啥都不知道,问其他人,27号以后不办公”。
    措施落实情况:当天大厅值班主任对公益岗位刘秀梅提出批评,责令她写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如果再次发现类似问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整改成效:提升服务意识,把办事群众所急所盼所忧放第一位,目前大厅设置了服务台,提供人员疫情防控、业务导引、政策解释等服务。
    整改问题(36):巡察一组到达二楼养老失业保险股时,办公室工作人员何光伟对前来突击检查工作纪律的巡察组人员说:“恁干啥哩,找谁哩”,态度生硬。
   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对该同志提出了严肃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该同志表示一定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转变观念,注意服务态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一是建立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组织大家一起学习,沟通交流,从思想上找问题,找差距,转变观念,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养老保险股对待来访的职工群众,热情接待,笑脸相迎。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后继续保持良好、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
    整改问题(37):4月29日,向人社局下达“生冷硬推”现象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在5月20日的暗访中发现,人社局工作人员让在大厅门前排队的18名70岁以上大部分行动不便的老人到二楼等候,在多名老人向巡察组反映多次起早、长时排队等情况时,工作人员又让所有老人返回一楼,其中一位80岁拄着拐杖的老人受到人社局工作人员接待后,艰难的回到二楼,哭着对巡察组人员说:“把我名字划掉,俺不说了,你不知道他们说的啥”。
    措施落实情况:接到巡查组问题反馈后,我局召开了全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通报了反馈问题,要求各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热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还有部分股室业务在区人社局二楼办公,现整改为将这些业务及经办人员到一楼服务大厅办公,二楼股室不在对外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只处理内部事务。
    整改成效:区人社局二楼养老保险对外业务经办人员,已下移到一楼西服务大厅办公,服务热情,杜绝了“生冷硬推”现象。
    2.工作作风虚假浮躁。
    整改问题(38):部分文件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2019年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调研报告雷同,在基层支部党建调研报告中出现:“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农业及业务工作上”。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对调研报告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规范、详细。二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抓好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参加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整改成效: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整改问题(39):资料保管不善。劳动监察大队2017年以来对每年排查、监督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违规用人等情况均未留存信息。
    措施落实情况:劳动监察大队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存在,今后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定将排查、监督用人单位的相关材料信息做好留存,特别是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人情况的材料做好留存。
    整改成效:目前劳动监察大队将日常排查、监督中用人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问题(40):资料未及时更新。人社局领导班子于2019年3月已经调整,截至2020年6月5日巡察期间“三权公开”网上的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仍未改变。
    措施落实情况:“三权公开”网内容已更新,区人社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已公示,并安排专人负责“三权公开”网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
    整改成效:确保我局信息更新的实效性,做到及时、全面、公开规范在“三权公开”网上更新内容。
    整改问题(41):工作不认真。2019年3月局机关因工作失误多支付周口亨通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条幅制作费,多转金额至今未收回;企业和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不规范,存在重复领取现象。
    措施落实情况:2020年2月25日接收到反馈意见后,局财务室立即查实了情况:在2019年2月27日填写报销单据时,经办人误将2400元填成2900元,财务人员转账未审核发现,多转了500元给周口亨通实业有限公司。立即联系了周口亨通实业有限公司核实票据,当日其将多收款项500元转入我局在国库支付中心账户,及时将此款退回了区财政国库。
    川汇区企业和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存在重复领取现象,是由于当时全省这两个保险的信息系统不共享造成的。2019年8月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升级后,区企业养老保险和区居民养老保险共用了同一个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杜绝了重复领取企业和居民养老金现象。2019年8月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升级前发生的重复领取的养老金已全部追回,共追回5人11409.33元。
    整改成效:严肃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好财务管理制度,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问题(42):约谈提醒履责不到位。没有对单位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单位违规违纪案件多发。三年来受党政纪处分共12人次,人社局没有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结合单位自身违纪案例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常敲警钟。二是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检查督导,开展约谈提醒,防控廉政风险,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约谈提醒,加强监督和督导,把作风建设工作抓出实效。
    整改问题(43):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对部分上班未签到、工作时间随意外出、请假条无领导签字等违规违纪问题,存在姑息迁就现象。2020年4月29日上午9点10分,在对人社局进行工作纪律突击检查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一人签到,在收取的2017年至今的考勤表中,多数不显示考勤表年份。
    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教育整改,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按时参加考勤登记,在登记时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做好工伤保险股的考勤登记的监督工作,防止弄虚作假,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定期对考勤登记组织核查。
    整改成效: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及监督工作,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整改问题(44/45):姚某、张某请假条显示2017年两人请假时间分别为30天、43天,请假条上无股室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签字。5月6日检查人社局工作纪律时,张某5月11日至5月18日的请假条已经写好,股室负责人已经签字。
    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申请销假制度,并对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整改成效: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及时提醒、督促,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4.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整改问题(46):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禁止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劳动监察大队为4名编外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从事执法工作。
    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规办理执法证件,完善执法队伍建设,不为编外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整改成效:针对不符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而办理的执法证件,停止使用,今后也不再为其办理执法证件。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全面履行劳动监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问题(47):局机关向二级机构转嫁费用。如2017年7月制作版面、12月印刷培训教材、2018年1月购买电脑耗材均违规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支付。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章制度学习,规范报销流程,强化财务报销过程监管。二是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各项票据支出。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整改成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使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整改问题(48):2017年购买图书在失业职工管理所支出。
    措施落实情况:失业职工管理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办公经费的管理,做到不挪用、不挤占、专款专用。
    整改成效:失业职工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再无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问题(49):违规使用车辆。多年来,三川技术学校购买的轿车因常年闲置,如今均已报废,资源浪费明显。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二是全面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整改成效:加强管理,坚决做到勤俭节约。
    整改问题(50):存在违规看望局领导现象。如失业职工管理所2017年存在看望生病局领导现象。
    措施落实情况:失业职工管理所加强办公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的办事程序,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成效:提高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杜绝不合理开支现象发生。
    6.财务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问题(51):办公及印刷费过高。2018年局机关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金额大,且印刷物品没有出入库单,管理存在漏洞。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勤俭节约政策,压缩开支,能省就省。二是印刷品按规定入库,完善手续,实行专人管理。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管力度,避免漏洞的出现。
    整改问题(52):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2019年局机关购买复印机、电脑、2018年电子政务中心、2019年工伤保险中心各购买1台电脑,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明确责任。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加强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财政文件制度培训,使相关管理人掌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整改成效:目前已经由单位会计向专业人员学习并整改,电脑等资产已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问题(53):定额发票使用量大。定额发票承载信息量小,流通性强,不易监管,一般不作为大额支出使用,2018年人社局、2019年部分二级机构存在定额发票使用量过大问题。
    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厉行勤俭节约政策,加强票据审核、监管、排查工作力度,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开支,能省就省。
    整改成效:坚决杜绝定额发票使用量过大问题。
    整改问题(54):慰问无名单。2018年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购买食品,大部分无慰问人员名单。
    措施落实情况: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各项票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在填写报销凭证时,对资金的使用填写详细信息,使每一笔支出都清清楚楚。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使审核、监管、入账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把控资金的使用,坚决杜绝资金开支的随意性。
    整改问题(55):个别二级机构存在会计经办现象。如三川技术学校2019年支出的部分办公费,由会计张某经办,违反了《会计法》规定的三分离原则。
    措施落实情况: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严格执行《会计法》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离原则,对业务活动的核准、记录、经办及财物的保管,做到相互独立,专人负责,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整改成效: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已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已完全按照三分离原则要求执行到位。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问题(56/57/58/59):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7、2018年没有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18年与201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完全一致;未与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
    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三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热点岗位和重点股室的监管。与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落实。四是个人重大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登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整改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机制不断加强。
    2.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存在差距。
    整改问题(60):廉洁意识淡薄。仲裁院侯某既是院长又担任仲裁院会计,存在廉洁从政隐患。
    措施落实情况:在2019年12月底分配王敏力同志到仲裁院担任会计一职,从2020年1月起账务工作由王敏力同志接管。已做到法、财分离,从根本上消除廉洁从政隐患。
    整改成效:遵守财务制度,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政治素养,保持良好作风。
    整改问题(61):逾期创业担保贷款收缴不力。截至2019年底,累计42笔的逾期担保贷款已由我区财政支付给银行,时间最长的两笔贷款已有15年,多年未收回,财政资金流失,存在廉洁风险。
    措施落实情况:由于部分贷款户诚信观念淡薄、生意经营不善,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清收难度不断加大。对于到期贷款就业服务中心从以下3种方面实施,确保到期贷款足额回收:1、完善机制,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全区逾期贷款集中清收整治工作,成立专项贷款清收工作组,负责创业贷款大户的清收工作。 2、多措并举,狠抓清收。一是对贷款人下发催收通知,要求限期还款。对催收无效、拒不还款的依法清收,该起诉的起诉,该强制执行的依法强制执行,确保逾期贷款足额归还。二是积极联系担保人,告知其利害关系,间接督促贷款人限期还款。3、突出重点,依法清收。突出以贷款大户逾期贷款为重点,对有还款能力的按规定限期还款,对经多次催缴拒不还款且态度恶劣的“钉子户”、“难缠户”、“赖账户”,申请法院依法强制还贷。
    整改成效:经就业服务中心全力追回,截至目前刘永朝、韩晓龙、赵金中、杜晓广四人分别还款4万元、1万元、3000元、1500元,均已存入农信社担保金户。其他逾期未还款人员名单已经报送放贷银行,银行正在收集各人的贷款借据等材料,下一步将委托陈州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提起追缴诉讼。
    整改问题(62):应急周转金使用不规范。2018年使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发放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手续不健全,没有用工企业还款承诺书,致使应该在90天内归还的应急周转金至今无法追回。
    措施落实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对于应急周转金的使用情况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在不断与财政、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对应急周转金进行追回,今后我们会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法定流程使用应急周转金。
    整改成效:对于应急周转金使用,将会同财政、住建部门共同协商,按照法定流程,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整改问题(63):存在套取资金行为。2018年某人社所以购买十九大学习资料等为由,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要求各部门财务问题对照自查,加强办公经费使用的管理,做到不挪用,不挤占,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一是加强制度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的办事程序,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完善内部监督、办事程序和检查机制。三是接受纪委监察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整改成效: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开支,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公益岗位工作存在问题突出。
    整改问题(64/65/66/67):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对2019年新增的91份公益岗位人员档案随机抽取1份,其中男性7人,最大年龄49岁,最小年龄26岁,平均34岁,违反了公益岗位应该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的规定;于某2015年毕业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6月安置到公益岗位,违反了“公益岗位应该安置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规定。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全区目前有474个公益岗位,年财政补贴390万元,执行上岗考评制度不严格,工作时间短、效率低,未能真正起到公益岗位助力基层、服务基层的效果。某人社所安排公益岗位人员6名,每周仅工作1天。三是执行退出制度随意。截至2019年底,我区在公益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有294人,占总教的62%,其中5人在公益岗位工作长达15年,没有执行工作3年退出公益岗位的制度。
    措施落实情况:(一)对于年龄结构偏小这一问题,结合我区于2019年10月8日发布“川汇区招聘公益岗位基层保障所协管员”公告,此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年龄限制为男性18岁—55岁、女性18岁—50岁。
    (二)经就业服务中心调查,于某当时进入时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该自上岗以来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能及时完成交办事项,充分发挥了基层协管员职责。
    (三)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和就业服务中心跟踪监督的管理模式,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人社部门负责监督和服务。用人单位负责对其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考勤机制,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负责聘用人员任务完成及人岗相符情况检查。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于每月20日前将在岗人员台账上报区就业服务中心,以便以此为依据向区财政局申请在岗人员工资。
    (四)截至2019年底,我区在公益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有294人,占总数的62%,其中5人在公益岗位工作长达15年,没有执行工作3年退出公益岗位的制度。
    整改成效:(一)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对困难群体进入公益性岗位,将严格审核严格把控。
    (二)就业服务中心将继续依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把审核关,定期审查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就业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设置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
    (四)2019年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和第二轮巡察村居情况的意见要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退出备案表”,上交退出人员所需材料,对于合同超期的27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于2019年11月10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整改问题(68/69/70):一是部分申请人不符合创业贷款对象条件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如2019年周口示范区永辉办公用品邵某申请档案中未提供就失业证等符合创业贷款担保对象的任何证明。二是部分申请人居住地和经营地均不在川汇区。如周口开发区文明副食店王某居住地和经营地为川东工业基地90号。三是部分担保贷款信息采集不完整。个别担保人没有在申请材料上签字,为今后逾期贷款的追偿留下隐患,增加了难度。如夏某提供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本人未签字、未盖单位公章。
    措施落实情况:(一)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金保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软件”等要求,为简化贷款流程,贷款人属于高校毕业学年的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三种类别人员的要进行个人承诺,主要是在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相应栏目进行填写,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贷款人邵永辉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并在已申请表中进行个人承诺,所以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
    (二)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贷款申请人王文明取得联系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其申请贷款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手续合规完善。其经营地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该地区为川汇区管辖范围。
    (三)经就业服务中心与贷款人夏金婵和担保人夏某联系,已及时责令其补足相应材料。
    整改成效:(一)我中心已联系邵永辉本人,经调查核实店面经营良好,原店面搬迁至一峰城市广场经营。有能力偿还贷款。
    (二)贷款申请人王文明经营地为周口市川汇区川东工业基地90号即七一路东段康湾村东部王庄村,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该地区为川汇区管辖范围。经调查核实由于旧城改造原店面已拆迁,现已搬迁至太昊路与开元路青网科技园。目前经营状态良好,有能力偿还贷款。
    (三)就业服务中心已及时补足贷款人夏金婵和其担保人夏某的相应材料,收入证明已加盖单位公章。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到期贷款及时回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方位的整改,是对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层次的集中警示教育,敲了警钟、打了警板,进一步加强了区人社局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作风建设有了大的改变,各项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紧盯自身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权力运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体制等。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自觉性,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切实履行区人社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区人社局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坚持党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工作方面,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更好的工作实绩彰显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川汇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