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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三举措践行群众观点

2011-08-11 16:11:52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365
    川汇区人民法院把切实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让执法为民理念根植于每一名法院干警心中,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严厉打击犯罪,倾力定纷止争,通过三项措施增进了群众的感情,树立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服务贴近群众 。中国自古以来,老百姓都对打官司很陌生。川汇区法院深知人民群众在此过程中的难处,在法院的立案大厅和全区派出法庭设立了咨询台、张贴公告、制作宣传彩页,告知当事人受案范围、现场办公日期和法官联系方式,并印制《诉讼指南》,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诉讼缴款的“一站式”服务。 同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对劳动争议案诉讼费实行全免,让有理无钱、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二是注重调解感化群众。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 该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首选方法,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道德评判的攻心优势,将亲情、友情、温情、真情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与此同时,该院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深入推进群众参与的纠纷化解机制,完善 “诉调互动互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多元调解到农家、普法教育在基层、综合治理遍社区”的工作格局。 三是谋划大局关心群众 。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该院切实当好“中原经济区建设护卫队”,始终把法院工作从“着眼全局、站位全局、融入全局”的角度去谋划。 例如面对经济改革发展中的破产或改制问题,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多渠道、多层面、多举措与债务债权人及利益关系人沟通协商,运用“四个一办案理念”,解决破产改制中的复杂问题,从全局的高度审视和处理企业破产中的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等问题,促进了资产变现最大化、职工利益最大化、企业发展最大化,也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马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