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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汇区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受理事项、工作流程及维权渠道的公告

2024-05-09 17:56:1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760

   为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及时处理企业诉求,现将川汇区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受理事项、工作流程及维权渠道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受理企业的维权投诉,承担维权诉求的受理、分办、反馈、督办等相关工作。
2.收集民营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3.承办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受理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受理以下事项:
1.对辖区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单位违约拖欠企业货物、服 务款项的投诉等。
2.对辖区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向企业收取费用,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向民营企业摊派财物的投诉等。
   下列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
3.没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诉求;
4.匿名诉求;
5.其他不属于维权中心职责范围诉求。
   三、工作流程
   区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为:申请 →受理 →办理 →答复 → 归档。具体如下:
(一)维权投诉事项申请
   企业通过维权渠道申请维权投诉,提交诉求企业、诉求事项的基本信息、相关证据材料和请求事项。
( 二)维权投诉事项受理
   企业提交的诉求事项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事项应予受理,并告知诉求企业受理情况;对符合受理条件但资料不齐全的企业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事项应当说明理由。
( 三)维权投诉事项办理
1.承办主体
   维权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和单位职能分工负责原则分办到相关部门办理。若承办单位认为转办问题非本单位职责范围或需要其它单位协助办理的,应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反馈至维权中心。投诉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维权服务中心邀请区有关部门和专家会诊会商,提出意见建议。维权服务中心负责跟踪调查诉求企业对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作风、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评价办理效果;对未按规定回复、反馈信息,推诿、敷衍、拖延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2.承办时间
   维权服务中心从受理企业投诉事项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分办到相关部门。对一般性投诉事项,承办单位自接到投诉事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情况复杂投诉事项,承办单位自接到投诉事项之日起 30 天内处理完毕;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维权服务中心牵头处理。
  ( 四)维权投诉事项答复
   承办单位对企业提出的一般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应主动答复投诉事项申请人,同时将办理信息反馈至维权服务中心。
  (五)维权投诉事项归档
   维权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统计分析维权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并做好维权档案管理工作。
   四、维权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维权 :
川汇区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电话:0394-8561660
川汇区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电子邮箱:chqqyqybh@163.com
通讯地址:川汇区行政新区综合办公楼6楼1618室
邮政编码:46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