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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诉前矛盾化解工作

2012-03-14 08:44:19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312
     为拓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川汇区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诉前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加强诉前释明、引导。办案法官在诉前对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并进行诉讼成本分析,引导当事人及时调整过高的诉讼预期,正确认识速调解决的好处,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提出诉前化解的合理化建议,并引导当事人诉前保全措施运用,促进案结事了。
     二是加强完善调处指导机制。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区法院十分重视对调解人员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的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官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
     三是争取更多社会支持。随着社会的发展,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各类纠纷涉及面广,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及时有效解决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调解时采取邀请当事人周边的群众参与调解、联合调解或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中的思想疏导作用,清除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促成当事人实现和解。
     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为了化解矛盾,区法院不断加强与各行政单位、综治部门、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各个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通过联系沟通,相互之间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一股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冯海燕  编辑: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