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川汇新闻 >> 社会民生

川汇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

2012-07-06 09:25:3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959
    按照今年省政府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补助水平的要求,川汇区政府再推惠民新举措,全面启动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补助工作。
    按照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该区及时调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原来的16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原来的72元提高到87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8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新提高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提高的不足部分于5月份,农村低保提高的不足部分于第二季度一次性补发到位。
    目前,川汇区现有城市低保5309户11557人,农村低保    5273户6908人,五保对象631人,实行新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后,使该区19096名民政对象受益。该区今后还将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增长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的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