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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浅谈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应当着力解决的问题

2012-12-27 14:32:53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828

 
    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是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建设法治区,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基层的生动实践,必然体现法治国家建设的普遍特征,同时反映所在区的地域特色。据此,我们所要建设的法治区,应该是民主健全、制度完备、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权益切实受到保障的法治社会。


    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周口市川汇区司法局进行法治区创建活动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法治现状不容乐观


    周口市川汇区依法治村工作在经过不断巩固、深化、创新,对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农村法治状况也在变化,在新农村建设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廉政意识需要增强,在选举及时处理土地问题过程中,村干部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不按选举程序和要求进行,暗箱操作,采取拉选票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第二轮土地承包操作不规范,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导致出现大量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时缺少有效合法的书面证据,有的甚至没有合同,给有关部门处理纠纷造成很大困难;二是农民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淡薄,难以依法办事,用法维权,缺少用法来解决问题的概念或不知怎样用法来解决,把止访作为解决问题的主渠道,间接导致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治安形势严峻,由于农村精神文明生活贫乏,赌博、涉毒、涉黄等各种不良现象抬头,给农村治安埋下隐患。此外,对坑农害农的假农药案件、卫生院、学校、教育机构乱收费现象打击力度不够。


    因城镇建设、旧城改造、企业改制、搬迁安置、高速公路建设等利益的调整,成为群众与开发商矛盾激化的焦点。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受利益驱动或利益被调整所产生的不平衡性心态也明显的暴露出来,有的甚至演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宗旨观念淡化,服务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不强,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二是法治理念淡薄,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引起一系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三是廉洁自律较差,极少数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败坏了政府机关和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有的部门对普法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得过且过,更谈不上经费的投入;二是思维创新方面不够大胆,与形势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执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没有很好地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四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努力的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把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切实将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上来,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三是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减少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前干预。充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减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的适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公开、信息发布、会议旁听、档案查询等具体办法。


    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严格公正执法贯穿到各项司法工作中,强化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障国家和集体、个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其次,要完善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司法体制;其三,要建立健全抵制行政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要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第四,要完善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以公平、正义、和谐的理念去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法律体系,以法律约束公共权力在农村的行使,实现农村实质的法治;二是搞好普法教育,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妥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打黄扫非”工作;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疏通农民利益诉求反映途径。


    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行政监督。一是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并虚心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力,支持人民群众对关系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及时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善于利用这条重要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会动态,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政府层级监督中的自我纠错、快捷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


    深入开展平安区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政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要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积极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抓预警、抓预案、抓处置,确保社会公共安全。要完善各项社会管理体制,发挥社会自律管理组织的有效作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建立法制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行业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大格局。


    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就其性质来说是由政府主导的,是适应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性事业,在这方面花一些钱,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是一件低成本、高效益的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科学的考评方式是做好“六五”普法考核工作的关键,普法效果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社会公众对普法和法治状况的实际感受,例如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程度、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满意程度等。可以通过听、看、查、考、谈、评、议等多种方式,听实话、查实情、求实效,尽可能地对普法工作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围绕“六五”普法的目标,采取适宜的考核评估方式;同时,考评方式应当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起到对普法工作再宣传、再发动的作用。考核评估方式还应体现阶段性的特点,防止成为“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的“一次性”活动。

                                                   ( 作者:高新峰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