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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强化自身监督创人民满意检察院

2010-08-06 09:43:42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2386
    近年来,川汇区检察院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从五个方面着力强化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由检察长统一领导,副检察长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和执法办案部门各司其职,其他部门和广大检察人员普遍参与的大格局。
  二是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办案流程和纪律要求。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专门监督。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归口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对本院执法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组织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并受理违纪违法线索。
  三是充分发挥检委会民主决策的职能作用。对初查后决定不立案及变更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逮捕后撤销等案件,都必须由办案部门提交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个人和部门决定。
  四是引入科技手段进行监督。在办案区内安装监控设施,通过局域网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网络监控,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审讯时必须由技术部门同步录音录像形成资料。
  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倾听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对本机关执法部门和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 
                                                                      (作者:吕沙沙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