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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听民事解民忧

2010-08-18 09:08:05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3459

    川汇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建立“检察心连心”网站、开设检察长信箱、开展“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多措并举加强涉检信访工作。该院成立了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建立领导包案工作台账,做细做实信访工作。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将信访责任细化量化至每名院领导、每名干警,形成了以院领导为主导,以控申部门为主体,各业务部门分工配合的责任体系。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实行来访群众选择检察长或办案人员、控申部门配备专职信访接待员、建立视频接访系统,做到了以理释访,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杜绝了冷硬横拖、作风粗暴的现象。
    开展“十件实事”活动惠民生。该院“十件实事”分别是:开展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提供网上法律咨询服务;运用视频系统进行网上信访接待;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视频接访网络,通过视频接访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申诉信访人员对该院接访不满意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检察院通过视频接访;通过视频接访受理的案件,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当事人;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对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群众上访上诉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发现问题责任倒查制、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制。
    建文明窗口 树检察形象。该院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文明“窗口”建设,统一制定文明用语,做到文明司法,热情服务。在加强文明窗口建设中,树立“五种形象”,即:庄重整洁的仪表形象、热情耐心的接待形象、规范有序的检察形象、优质高效的公务形象和文明自律的社交形象。良好的形象、严谨的态度、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来访者满意而归。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所办理的省、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全部息诉息访。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均做了解释说理,及时移送、转办或直接答复,处理率达到100%。

                                                                (作者: 李鑫 吕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