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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持续实施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2015-11-11 09:30:44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247

川汇区:持续实施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2015年,根据周口市卫生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5年版)》(周卫新农合[2014]2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川汇区实际,为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川汇区对2015年新农合补偿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川汇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了门诊补偿标准,参合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家庭帐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照65%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累计最高补偿为50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目前,纳入新农合报补的重大疾病慢性病病种扩大到35种报补比例最高达90%极大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也就是“二次报销”,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新农合大病患者除新农合政策正常报补外,按起付线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可达30万元。今年以来,川汇区受益群众132人次,补偿金额63.49万元。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一按70%的比例补偿。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使广大农民“看病贵”现状得到进一步缓解和改善。

                   (作者:川汇区卫生局  郭捷  编辑: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