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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由施诈骗 终获刑罚又罚款

2016-11-22 11:42:19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431

    已婚男子谎称单身,与其他女子建立恋爱关系,骗取钱财。近日,川汇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曲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法院查明:2010年前后,被告人曲某某以自己已离婚,是单身的名义与被害人赵某某谈男女朋友,并与其同居,在取得赵某某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多次向赵某某借钱共计6500元钱,用于其消费。2015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曲某某经苑某某介绍认识被害人范某,并以自己已经离婚,是单身的名义与范某谈男女朋友,并与其同居。在取得范某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多次向范某借钱17.5万元,之后中断联系,其借款用于赌博和其它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离婚的事实,以同被害人谈对象结婚为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及事实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曲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家人已代其将所骗钱款退赔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对被告人曲某某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钱华、朱艳豪 编辑:姚班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