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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圈套去行骗事情败露被判刑

2015-09-02 09:51:57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627

    晚报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马殿力 史卫军

  

  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商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罪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责令退赔。

  2013年1月,刘某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商某。商某告诉刘某,我市某单位准备改建办公楼和购买相关装备,但由于资金紧张,想让刘某先垫付资金,等财政拨付的资金到账后再支付给刘某,并承诺项目完工后给刘某20%~30%的分红。刘某欣然同意,随后按照商某的要求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给付商某280万元。后来,刘某得知商某所说的项目根本不存在,纯属欺骗。当年10月,在刘某多次追要的情况下,商某仅归还53万元。

  2013年8月,商某以同样的手法收取苏某现金27.5万元。

  2012年9月,商某以能帮张某和张某某买到低价商品房为由,收取二人现金4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商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部分钱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载于9月2日《周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