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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财政局“七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2011-07-27 18:23:11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714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按照“规范、高效、公正、廉洁”八字方针,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不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圆满完成。
  为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区财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建设和创优争先绩效考核办法,并细化、量化到各股室、所站。该局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公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在七个方面做到公开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依法聚财理财。大力培植财源,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1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争取突破2.4亿元。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税征管,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财力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部门预算正常执行,确保重点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确保工资津贴与市直同步发放,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调整结构,做好"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促"(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
 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建立健全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公开办事职责、时限、程序,规范理财行为,自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依程序。
 加强廉政建设。以《廉政准则》引导财政文化和作风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牢记"两个务必",提升职业道德,强化廉政教育,坚持勤俭理财,制止铺张浪费,严肃查处违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防腐治腐。
 公开业务流程,打造阳光财政。实现资金拨付业务的申请、录入、审核、下达、支付、清算全网络运行,做到公开透明,建立"规范、高效、廉洁"财政机关,使办事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推行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吃、拿、卡、要。
 
                                             (作者:卜华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