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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尊重群众意愿 推进旧城改造

2013-08-16 10:44:11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918

    在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川汇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创造条件让群众成为拆迁改造的主体,有力推动了旧城改造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近日,川汇区召开史滩城中村改造项目运迁大会,现场共聚集了近500名群众前来参加。据了解,史滩城中村改造共涉及1000多户,3000多人,改造面积预计在500亩左右,拆迁面积30万平方米。在启动改造的前期,川汇区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让村民投票从全体村民中选举产生了改造委员会,尔后再由群众共同商定拆迁安置方案,及安置区建设的地点、户型等。
    据史滩城中村改造委员会负责人史丛德介绍,整个改造过程都是群众当家作主。安置方案是经过群众,通过改造委员会一级一级征求意见并最终决定的。安置小区的地址,也是经过广大居民一致讨论决定的,村民普遍都比较满意。眼下,史滩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选址、户型及安置方案等已经取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项目改造的后续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近年来,川汇区把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当作最大的民生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前瞻性规划、大手笔建设、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先后对文昌大道、育新街、西大街、关帝上城、新家园、滨江国际、建业未来城、人民路扩建等一大批棚户区及城中村进行了成功改造,先后引进联盟新城、建业未来城、翔宇花园、华源小区等一大批商住项目,累计征收房屋面积119.6万平方米。
    为顺利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最大限度争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川汇区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旧城改造体制机制,提出了“六个转变”的指导思想。即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公务员”到“服务员”的转变;在拆迁主体上,由原来以政府、企业为主,向以群众为主、村两委为主转变;在利益分配上,由原来政府、企业受益向群众受益转变;在工作推进上,由原来行政推动、强制拆迁向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转变;在改造方案上,由政府、企业大包大揽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转变;在安置房建设上,由原来把最好地段留给开发商转变为把好地块留给安置群众。在今年启动康湾和滨河城中村改造时,区委区政府就向群众明确表态:成立群众改造自治委员会,改不改、怎么改由群众说了算,安置房怎么建、补偿方案怎么制定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群众当家做主,群众的事群众办,政府全力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这种指导思想指引下,群众逐渐成为改造和拆迁的主体,从以往的被动拆迁转变为主动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有力促进了拆迁进度。201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川汇区重点围绕沙颍河滨河景观带打造和华耀商贸物流城建设,全面启动了滨河、康湾、华耀城一期、贾鲁河东街坊等10个棚户区和多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征收房屋16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房屋征收面积38.2万平方米。同时启动了旧城改造3年攻坚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所有旧城改造任务,彻底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
    在推进拆迁改造的同时,川汇区坚持安置先行的原则,率先确定安置区位置,确定安置房方案,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消除被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眼下,界牌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交通路市地税局附近的金泽园安置区已施工至地面三层。丰华园安置区、文昌大道安置区等均按序时进度强力向前推进。今年以来,川汇区累计开工建设安置房416套,面积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4亿元。

                                                                      (理效明)

                                                                 责任编辑: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