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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全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2010-08-09 15:53:36 来源:川汇视窗 浏览:1814

   近日,川汇区通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此次清查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全区广大农民的利益。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川汇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财政局长、监察局长、审计局长、纠风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自责任。为确保专项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川汇区制定了周密的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清查的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组织措施,为专项清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召开会议,组织动员。为扎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川汇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进行组织动员。一是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召开各乡办和有关区直单位参加的全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组织动员。二是召开培训会。召开各单位有关财务人员参加的专项清查工作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培训会。对统计报表的填报原则、填报口径、填报要求以及清理和自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三是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自查自纠,摸清实底。专项清查工作动员会后,各乡办和有关区直单位都非常重视,按照区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上报区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办和区直有关单位上报的情况和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基本掌握了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限时整改,确保实效。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川汇区积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应拨未拨的,限期拨付;二是对于正在实施中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并按照报账制管理的规定,及时完善报账手续,尽快予以拨付;三是对于因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未拨付的,向项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实施。

                                                                     (作者:齐孟磊 李涛)